走进万佳|万佳服务: 北京总部|广州| 温哥华|多伦多|洛杉机|纽约
留学资质认证:BJ2000016
您的位置:首页 > 求职打工 > 加拿大留学求职之前的基本常识
加拿大留学求职之前的基本常识
2013年04月28日来源:万佳留学作者: 廖老师
>>我感兴趣,马上在线咨询

        随着去加拿大留学移民人员逐年增加,很多去加拿大留学移民的人在加拿大谋求职业发展时,出现了一些困惑,找什么工作有前途?哪些职位受追捧,要想找到理想的工作需要哪些因素等等问题,下面学在加拿大留学编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在加拿大就业的一些基本常识http://www.canadaonline.cn/

  雇工标准:标准工作时间:加拿大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天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超时必须获得补偿。超过八小时,再三小时以内,一倍半工资,三小时以上,两倍工资。

  休息时间:雇员每连续工作五小时后,至少三十分钟的休息。

  工资发放及扣除:至多每半个月发一次薪水,并且不得迟于该段时间后的八天。量词发薪的间隔不得超过十六天。发放薪水时,回强制扣除部分金额,用于表现和预付税款。

  失业保险(UI):因为公司原因被解雇,患病或生育而不能工作时,可从全国失业保险计划(UIC)获得失业保险。获得保险者必须已连续缴纳保险二十周以上。

  假期及薪金:凡是全职工作人士与工作一年以后,可获得两周有薪假期。经过连续工作五年后,每年可获有薪假期三周。

  产假:雇员不得因怀孕而解聘。其可获无薪假期,继续其退休金和医疗福利。并于产假结束后返回原工作岗位。在产假中的雇员可申请失业保险福利而获得约15周及最高薪金60%的福利金。

>>我感兴趣,马上在线咨询
获取留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