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申请在美国调整身分为永久居民的外籍劳工,在提出调整身分申请超过半年仍无裁决结果的情况下,得以更换类似性质的工作。
美国国内安全部公民及移民服务局(BCIS)8月指示所属单位,凡申请调整身分为永久居民(I-485表)的案件超过180天仍无裁决,只要申请人提出充分证据,得以更换类似性质的工作。
新指示规定,如申请调整身分者原先的职业移民(I-140表)申请已获批准,而申请人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新工作与已获批准的I-140工作类别及性质类似,BCIS将视其I-140依然有效。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稍早BCIS并实施一项暂行细则,规定凡申请调整身分为永久居民的外籍非移民劳工,可以在有现成职业移民配额的情况下,同时提出I-485及I-140的申请案。移民局原规定则要求申请调整身分者,先向劳工部申请劳工纸,在取得劳工纸后,才得以申请I-140,并在I-140获移民局批准后,才得以提出I-485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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