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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0年英国移民法修改草案出台!首席代表签证变化详解!
2020年05月20日来源:万佳留学作者: 万佳留学点击量: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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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5月14日,移民局官网公布了2020年的最新移民法修改草案,为了方便大家阅读了解,特摘抄一些与广大读者相关部分的基本草案说明,供大家参考:

以下更新的法条将于04/06/2020开始实施,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后递交的首代申请,无论是首签续签以及永居,都需要参考更新后的要求。

注:下文提到的英国子公司/分公司是对a registered branch orwholly-owned subsidiary的简称,同时等同于分支机构的角色。

Reference: 点击阅读原文可直达
https://assets.publishing.service.gov.uk/government/uploads/system/uploads/attachment_data/file/885021/CCS207_CCS0520583832-001_Statement_of_changes_in_Immigration_Rules_CP_232_PRINT.pdf

 

做完枯燥无味的条文分析,再用更加容易理解的通俗的文字来简单归纳总结一下这次移民法条例变更的重点内容。


1.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次政策的变化,属于堵漏式样的微调,对于整个签证的法律精神并没有做出方向性的变化,属利好。

2. 这是英国政府或者说英国移民局一贯的做法,在政策的执行层面经常会发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被钻漏洞,钻空子,所以要时不时的修补一下,打个补丁来防止漏洞。 

3. 我们来看下这次的补漏行动主要针对的几个方面:
从法律层面补充了要求面试的合法性,因为严格意义上,如果不增加这个词,法律层面存在面试的合法性的瑕疵问题; 

同样,从法律层面上弥补文字的漏洞,要求海外分公司或者代表处能够持续运营;

文字层面加强对于英国开设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代表处的真实性,需要加强材料的完整程度,来证明不是为了移民而开设的分公司或者代表处;这个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近期发生重大股份变动的,需要注意!因为很有可能被抽查并且要求解释重大股份变更的理由和原因!

加强了对申请人自身背景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在学历及工作背景与母公司主营业务有所差异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证明合适性及关联性;

母公司派遣证明中,需要增加具体的说明申请人的基本背景和派遣的必要性,这一点很重要!文案操作,准备的时候需要单独注意和加强。

再次强调申请人只能为英国的全资子公司或者代表处工作;

强调申请人不能以其他方式,例如承包,或者暗自控股母公司在英国的子公司或者代表处;

最后一点和大家最相关:第一次明确从法律层面约束“申请人的同行人(通常指的是配偶)同样不能以任何方式例如承包,暗自控股的形式来控制母公司。

我们一直提醒大家,需要注意,需要提前规划的关键点。

总体而言,本次移民法修正条例对于首席代表签证并没有本质的变化,但是从细节上优化和补充了老政策的一些不明确和不清晰的地方,整体的法律精神并没有发生变化。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从细节上看本质 - 移民局已经逐渐意识到整个签证的申请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潜在的问题,并且逐步加强了对这个签证的审核力度,这一点我个人认为是和中国申请人在过去一年,英国停止了20万英镑的企业家移民之后,大量申请这个签证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对于那些还没有申请的申请人:

尽快申请,在政策出台到完全执行的过程中仍然有一个窗口可以让大家提高申请通过率,找专业的团队来帮助您申请,最后审核,一定是有利无弊的!

对于那些已经申请,并且在英国持有首席代表签证的持有人:

要加强在英国的商业行为材料的证据和证明,来帮助移民局更好的判断申请人在英国的相关行为符合移民法的相关要求。 

什么是英国首席代表签证?

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 visa“海外公司首席代表签证”

英国首席代表签证具体解释:英国境外的公司指派公司高管赴英设立代表处或分公司所需的签证,可以携配偶,申请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并在持有满5年之后可以申请英国永居。适合那些总部在海外,意欲发展英国市场的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

从法案的角度 来说,适合那些总部设立在海外有意发展英国市场的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从中国市场角度来说,符合下列条件的人群就能申请:
 公司的高管 ,且公司愿意配合出具相关文件
 公司注册资金 200 万人民币 或以上
 公司的年营业额达到 500 万人民币以上 (不时更新,以审计报告为准)
 以永居为最终目的,且可 满足居住要求 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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