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预评估(PVA)和录取确认书(CoE)
根据现行签证政策,对来自签证风险评估等级3级和4级的学生签证申请实行签证预评估。签证预评估时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一同递交学校出具的留位证明信。澳大利亚移民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的审查,经过预评估后,如果移民部认为申请人达到了要求,则会通知申请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缴付学费并获取录取确认书。这些工作都完成后,澳大利亚移民部会对签证申请作出最后裁定。
签证预评估(PVA)不适用于在线签证申请
在线学生签证申请要求在提出签证申请时必须提交录取确认书。
但是澳大利亚院校并没有义务向被授权进行在线签证申请的中介签发录取确认书。也就是说澳大利亚院校有权自行决定是否直接签发录取确认书,如果校方不愿意向代理在线签证申请的中介签发录取确认书,则仍可采用传统的递交书面材料的方式申请签证。
签证预评估仍适用于以书面材料的方式递交的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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